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务于2011年6月15-17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网上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封面工作单位处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并在承诺书签上本人姓名。
(2)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
(3)登陆山西省教育厅政务网(http://www.sxedu.gov.cn)下载《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并到指定医院体检,提交本人体检合格表原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后取本科学历者应提供考生登记表或山西省成人高校录取新生名册(具有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签章)、学习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后取本科学历材料不全和以开放式网络教育形式取得本科及其以上学历者必须提供由山西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6)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应提交本人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教育修学期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应提交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颁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7)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提交本人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教育修学期间教育实习(指在普通高等学校一线教学实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应提交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颁发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8)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提供省高师培训中心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10)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款的教授、副教授需提供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1)本人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的正面免冠1寸照1张。
(12)具有学历文凭授予权的民办高校教师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必须提供在该校从教3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如工资册)和省、市、县人才代理机构提供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申请人与所在学校签订的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提供的申请人有关材料(包括申请人的任教学科、授课计划、课时、教学工作量、教案等)。
(13)申请人所有个人材料的复印件应复制或缩印到A4纸的正反两面。
必要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更为详细的证明材料。